******医院)手术室心电监护仪、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手术室心电监护仪、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001;
2、项目名称:******医院)手术室心电监护仪、高频电刀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一标段:830000元;二标段:328200元。各标包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和单价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二个标段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8、供货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为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1)医疗器械制造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扫描件);③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扫描件)。
(2)医疗器械经销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扫描件)、③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扫描件);
******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不限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选择投标的包数,但其投标文件应按各标段要求分别编制及提交。若某投标人为多个分包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分包顺序,投标人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分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核心设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优先选取报价低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一旦出现侵权,应由供应商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时(北京时间);
2、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供应商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网(******)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6),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招标文件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建陶路11号
联系方式:夏先生******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梅县爱民路1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应芳
电话:******
","proBiddingProjectNumber":"E************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