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社在开展日************************事务所参与报价,从中选定服务单位。
一、项目内容:
******有限公司拟通过邀请询价方式聘请法律顾问为长洲新联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有限公司
三、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内容为协助发包单位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3.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每年不超于10封);
4.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每年不超于10次),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具体明细详见《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事务所。
六、发包方式:项目采用邀请询价的方式进行发包。
七、资金来源及限价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报价限价 |
资金来源 |
黄埔区新联公司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一年 |
48000元/年 (含税) |
集体资金 |
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报价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用总价包干,即竞得价为结算价,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竞得单位。
竞得单位委派的律师为发包单位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经费,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广州市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邮寄费等;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4. 竞得单位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经费。
八、提交资料要求:
******事务所公章);
2.报价函(法人或法人代表人签名,并密封加盖公章);
九、提交资料时间(五个工作日)和地点: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上午09:30-******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上庄大园坊大街13号)。
十、现场踏勘:需要现场踏勘及咨询,可直接联系我单位。
十一、其他说明:
1服务单位报名时即视为接受公告设定的服务条件。
2.不符合资质要求、报价材料不齐的报价单位均视为不符合服名条件,取消交易资格。
3.公告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邀请报价信息给上述三家服务单位,不再另外发出书面邀清书。
4.只要有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递交资料竞价的,本次交易流程即成立。
十二、发包流程:
1.本项目发包小组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发包小组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社区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当众开启各单位的报价书,经评审以最低报价的单位确定为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如有报价相同的单位,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2.交易结果在我社公开栏和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页同步发布,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五天内由我单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4.本公告在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站(网址:http//3z.h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