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现将相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予以公开。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