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我单位:商河县固墙新型建材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3F3AND2Q《商河县固墙新型建材加工厂淤泥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1年3月15日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批复(济商环报告表[2021]017号),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了变动,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有关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具体为:
(一)原环评内容为:主要原料为河道淤泥、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建筑垃圾,发生变动内容为:为了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节约能源,在淤泥砖产品原料中掺混一定比例的一般固废污泥,主要原料变更为河道淤泥、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建筑垃圾和一般固废污泥,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无需环评情形清单(试行)》中第(三)种情形。
对于上述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相关内容,我单位在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凭条进行了公示。我单位承诺填报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内容不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