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公告
第一章 公告
******有限公司华电新疆昌吉古尔班通古特风电项目项目拟对下列物资进行采购:
(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30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为会员(网站内有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采购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30之前进行一次报价。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王银,联系电话:******;技术联系人:孔雁飞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人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华电新疆昌吉古尔班通古特风电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依尔喀巴克村)的综合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款、税金 (根据甲方要求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 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2、报价人报价必须注明交货日期及交货进度。
3、本次采购供货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首批材料货到现场,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
4、报价有效期:至少30天。
5、随车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中标通知单和供货清单等。
6、交货地点:华电新疆昌吉古尔班通古特风电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依尔喀巴克村)。
******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企云链、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的方式支付)
1、材料到货款:分批结算,到货款为到货批次对应金额的60%。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材料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对应材料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材料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对应材料金额60%的到货款。
2、验收款:货物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乙双方办理结算书后,乙方开具剩余材料费结算额合规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0%。
3、结算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业主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或工程所在地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相关日期,两者比较,取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全部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质保期相应顺延,质保金不予退还或者按照质量保函行使索赔权。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全部损失。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三、其它
1、投标人对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物资,凡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无能力生产(经营)的不中标。
2、各投标单位应同时上传可编辑版和盖章版的报价单。
3、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4、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加盖具有法律相应的公章,电子公章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如开标后发现不满足以上情况,视为废标。
第三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钢芯铝绞线 | JL/G1A-630/45 |
| 米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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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芯铝绞线 | JL/G1A-500/45 |
| 米 | 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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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芯铝绞线 | JL/G1A-400/35 |
| 米 | 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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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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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 | 2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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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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