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2月18日受理了《******有限公司硫酸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9日(10个工作日)。报告书受理公示内容将于公示期后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电话(传真):0531-******
电子信箱:jnhbjhpc@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邮编:2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硫酸镁生产项目 | 莱芜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2-1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