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洛浦县220千伏光伏升压汇集站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洛浦县220千伏光伏升压汇集站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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