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我局党委会决定将满足报废条件不能继续使用的家具类资产进行处置,现将该批申请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0531-******
******公安局待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公安局
2024年10月25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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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