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医院的委托,拟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覃工、刘工
******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02)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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