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11月11日受理了《放射性药物贮存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3日(3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内容将于公示期后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电话(传真):0531-******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邮编:2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放射性药物贮存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街道经十东路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1-11 | ******有限公司放射性药物贮存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