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要求,根据省政府安排,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周三)
二、提出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邮政编码:250014,并在信封上注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3.通过传真方式:0531-******。
附件1: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政策解读.pdf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2月4日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周三)
二、提出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邮政编码:250014,并在信封上注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3.通过传真方式:0531-******。
附件1: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政策解读.pdf
山东省民政厅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