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壹级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有效的电子证书); 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1年至 2023 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9 月 3日至 2024 年 9月 3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业绩【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9 月 3日至 2024 年 9 月 3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且在评标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不通过单位 | 预审结论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集团股份公司 | 未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