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河刘集船闸供配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LJCZ-GPD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洪河刘集船闸供配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交港航养〔2024〕23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JCZ-GPD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邳州市
2.1.2建设规模:徐州市刘集船闸位于邳州市八路镇刘集村境内,坐落在房亭河与徐洪河的交汇处。北依徐连高速,距邳州市区15公里,东临250省道,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沟通徐洪河和苏北运河航运的枢纽工程。
目前刘集船闸供配电、广播、线缆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现象,同时缺失电力设施的远程监测功能,这些都给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也对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带来了隐患。在刘集船闸通航量日益增加的今天,以上情况均不同程度的对刘集船闸正常运营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更无法为将来绿色船闸、智慧船闸的发展建设提供支撑。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4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1.5其他:供货地点为刘集船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徐洪河刘集船闸供配电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即LJCZ-GPDSG标段,电气改造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①船闸机电改造;②智能配电及智慧能效管控系统;③江苏省船闸养护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及智能配电展示等。上述改造范围内系统的选型、设备的采购、成套、运输、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船闸电气工程施工项目(含改造)。
(3)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a.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施工类)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资格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船闸电气工程施工项目(含改造)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其他条件:
1)无其它在建项目。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日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76号
联 系 人:张雷
电 话:0516-******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转8011(分机号)
工作QQ: ******90
电子邮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10.2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0。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0.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0.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30日9:00,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6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10.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8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雷、张春阳
电 话:0516-******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76号
电 话:0516-******、02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
10.9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徐州市淮海西路207号
邮 编:221002
电 话:0516-******
传 真:0516-******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