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控制价要求
招标范围:济南市范围内已建成未销售存量商品房。
控制价要求: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作为参考上限。(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方法: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集团及采购人计划开展分批次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期至2025年12月31日,长******集团及采购人计划开展分批次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以下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相关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一)项目要求
1.区位合理。区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产业聚集区、轨道交通站点,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以支持产业、便于就业为重要前提;
2.配套完善。项目周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商业、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可满足交通出行、休闲购物、教育、医疗等生活需求;
3.房源适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以整幢或整单元、整层、中小户型成套商品房为主,最大户型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所收购商品房要适合转作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应符合保障性住房管理政策要求,可通过相关部门核查。
4.手续齐全。房源要求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即取得销(预)售许可证且已建成尚未出售的普通商品房(达到办理产权证条件)。拟收购项目须产权清晰、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清晰,“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齐全,取得销(预)售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5.保障品质。优先考虑收购高质量项目,重点把控项目设计水平、房屋质量、园林景观、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二)报名单位及房源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手续方面
(1)房源项目产权不清晰,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不清晰,“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齐全,未取得销(预)售许可证;未取得竣工备案手续的;
(2)房源项目土地出让金未按照要求缴纳(须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补缴相关政策文件或缴费凭证以及相关的税费凭证);
(3******消防、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文件不符的(须提供规划核实证、各单项竣工验收相关文件)。
2.权属限制方面
房源项目已对外销售、已预置换、抵款、或交易给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其他单位的(提供承诺书);存在查封、抵押或为任一笔借款提供担保的(提供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证明”);
3.法律纠纷方面
(1)报名单位与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案件且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
(2)报名单位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政府机关/单位存在争议或诉讼(仲裁)案件的;
(3)报名单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的情况;
(4)报名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法人高消费、被执行人或终本案件的情况。
以上4条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及承诺书;
七、信息登记资料的提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1-******
1.营业执照;2.销(预)售许可证(或政府部门认可的其他房产销售手续),“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手续;3.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补缴相关政策文件或缴费凭证以及相关的税费凭证;4.规划核实证、各单项竣工验收相关文件;5.承诺书(包含①权属限制方面承诺书;②法律纠纷方面承诺书;承诺书中必须分别包含本公告第六条第(二)款“报名单位及房源不得出现的情形”;6.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法人高消费、被执行人或终本案件等查询网页截图;7.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报名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筑面积、套数、是否整栋、交房时间、房源性质、具体出让楼号、意向市场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 11001 号中国人寿大厦 N-37 层
联 系 人:冯经理
电 话:0531-******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王工
联系方式:0531-******-606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