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189912- | ||||||||||||||||||||||||||||||||||||||||||
项目名称:******学院)长清校区教学设施保障电力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工程 1标段 | ||||||||||||||||||||||||||||||||||||||||||
******学院)长清校区教学设施保障电力设备更新项目一期工程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2年04月 18日至2025 年 04月 18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8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 2022年04月 18日至2025 年04 月 18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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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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